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端午节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4】3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假期期间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底线思维,把假期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单位在假期期间要对师生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宣传和引导,重点围绕防电信诈骗、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防溺水等内容,同时要做好留校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措施。
三、强化校园安全排查。各单位要在假期前全面排查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做好问题登记、整改和上报。院综治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排查学院校舍、围墙、供电设施、实验室、食堂等重点场所,确保安全;后勤处要认真排查防汛隐患,及早预防及早消除。(《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保卫处网站下载使用,6月7日交回保卫处)
四、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果断处置并据实上报。
综治办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