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 Regulatory authority

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职责范围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院组织、宣传、思政、统战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院党委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协助院党委做好干部选拔、考察、任免、交流等工作。
    3.协助院党委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等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探索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4. 协助院党委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总体制定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和督察落实。负责订购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组织形势政策报告、讲座等。
    5.协助院党委抓好思政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思政工作网络。做好思政工作的规划、协调、运行监测和督察工作。了解掌握全院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传、研究动态及重要成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6.协助院党委抓好统战工作。做好党的统战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7.负责和指导各总支、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负责受理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全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素质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及各种校园文化活动。
    9.负责业余党校工作,充分利用业余党校开展对党员及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
    10.负责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11.负责校园网等舆论阵地的管理和政治内容的审查,做好宣传舆论工作的业务指导。
    12.负责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媒介向社会宣传学院重大活动和改革发展成果,树立良好的形象。
    13.负责做好党内各种评先选优和精神文明建设评优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