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系第八次全体政治理论学习
日期:2022-07-03  发布人:  浏览量:

 

2022年6月30日下午15时,经济贸易系全体教职工在腾讯会议召开了第八次政治理论学习会议。会议由梁利民书记主持,学院工会主席丁冠卬同志列席旁听。

本次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为教育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会议开始,经济贸易系党总支书记梁利民同志做出了重要发言。他指出此次学习主题紧紧结合现阶段的工作实际,要求本系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集众人智慧为经济贸易系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探索新方向,谋求新发展。

会议上大家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经济贸易系主任李志芳同志首先发言。她主要以《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维护学生权益为切入口,深入探讨了作为培养输送人才的院系方,如何在学生实习阶段保障学生权益不受损害。她指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着眼实习全过程,针对关键节点,通过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划出红线、明确行为准则。作为教学部门,我们要结合我系实际 ,严格执行好1个“严禁”,27个“不得”,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安排好学生实习工作,通过学生实习切实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同时还要反复学习,熟悉三方协议,保障各方权益,尤其是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

经济贸易系副主任刘子华同志也浅谈了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他提出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要把“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作为根本原则放在首位。他在发言中特别提到学生实习时撰写的实习报告应当体现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主旨思想,作为指导老师要起到监督作用,学生应当主动配合,按时提交。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如遇困难要及时联系班委、辅导员和实习指导老师,方便向系、院及时反映问题从而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经济贸易系副书记郭志宇同志从学生管理角度也谈了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理解。他在发言中说到,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同时,学生应遵守学院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提交实习报告。在组织学生实习时要做到“五要”和“五不要”。“五要”即要计划并培训;要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岗位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要做好服务跟踪了解;要遵守顶岗实习6个月的时间。“五不要”即学生不得自行选择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学院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李光伟老师从修订背景、探索形式、管理模式和材料归档几方面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他指出实习管理还存在责任链条有缺环、监管有漏洞、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数字经济催生新业态新模式,驱动岗位升级、职业场景变化,实习管理也需要与时俱进,实现数字化升级。学期中去实习,双11、618等特殊时间节点的短期实习等,课程如何调整、企业教师如何来校上课、学校老师如何去企业培训,应该提前谋划并形成有章可循的制度,不搞突然袭击。同时,建议将家长的职责体现出来(家长同意书、申请签字),辅导员定期进行思政、心理教育(学生周报),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实习报告(实习月报、实习总结),企业指导老师应该全程跟踪指导(签到、日报)。

最后,工会主席丁冠卬同志也根据各位老师的发言谈了自己的感受。她认为各位老师通过对文件精神的认真领悟,以各自的切入点都深入探讨了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理解。她建议可以将此次的学习上升凝练,形成经济贸易系的学生实习指导手册,从教师和学生的角度分别对实习阶段的事宜做出明确的要求和解释,从而更好地为学生实习以及毕业就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22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特别指出,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认真学习领会并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贯彻于院系工作,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多样化人才面向市场,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