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档案、院史)馆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主要完成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履行教育职能、信息服务职能、文化传承和创新职能,为学院发展提供信息资源建设支撑。
2.制定图书信息资源建设总体规划、年度采购计划,统筹年度经费预算和使用。根据学院发展目标、专业和课程设置,合理使用学院信息资源购置经费,对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理、组织、管理、保存和维护,负责入藏文献资源的登记验收、财务结算和资产管理。建设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的具有本馆特色的馆藏体系,为学院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
3.积极开展纸质资源、数字资源和空间资源的宣传和推介工作,提供流通阅览服务、读者咨询服务、组织图书展览、导读和阅读体验服务。积极开展文献流通、阅览、新书推荐、空间利用等服务工作,建立整洁、有序的书库秩序和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
4.强化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引进电子资源的宣传推广,面向读者提供多媒体资源与服务。负责图书馆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电子资源镜像站点的日常维护、安全运行、实时更新。做好书馆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防盗系统等软件系统的运行与维护,不断提高图书馆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水平。
5.开展知识服务工作。加强与学院各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信息咨询、情报分析、文献传递、课题跟踪等信息服务工作。联合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积极拓展信息服务领域,为师生提供精准和深层次的学术资源服务。积极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拓展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有效提高读者的信息素养。
6.发挥文化传播和传承的作用。积极参与学院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采用新媒体,推进校园阅读推广活动,培育校园阅读文化的精品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图书馆网络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安全管理。
7.集中统一管理学院的各类档案,负责各类档案的立卷、使用管理、安全保密和鉴定销毁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和数字化建设,充分发挥档案的信息功能,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各项工作服务。
8.负责校史资料的接收、征集、鉴别、整理、立卷、编目及校史展厅的日常管理与接待服务工作。
9.完成党委、行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