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晋财职院学工函[2022]92号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24),扎实推进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相关的所有工作。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三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促进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三结合,推动我院创新创业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第三章  基本目标

    第四条 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顶层设计,修订完善创新创业相关规章制度,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创新创业学院按照功能主要包括双创教研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敢闯会创”辅导员工作室、星火协会学生社团、星火双创训练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等。进一步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空间布局,加强项目团队的运营管理建成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实训实践和文化活动熏陶三级阶梯教育体系;建立以政府支持+学院资助基金+社会资金合一”创新创业资金扶持系统;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培训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及论文发表;形成由星火协会学生社团、“敢闯会创”辅导员工作室、星火双创训练营为一体的星火特色教育品牌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推动学院双高建设,提升学生竞赛技能;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总结创新创业工作做法和优秀经验,凝练可复制、可应用的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在本校乃至职业院校范围内进行推广交流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根据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财职院[2020]59号,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业办公室,简称“双创办”,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主任:学生处处长(创新就业中心主任)

    成员:学生处创新创业负责老师、各系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创新创业任课教师

    学生处: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所决议的日常工作及协调和监督落实全院创新创业教育各项工作,联合各系部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各系部:各系在创新创业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结合本系学科专业特色,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创新创业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创新创业课程标准、授课计划、学生学情开展授课教学。

    第五章  工作内容

    第六条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

    (一)鼓励教师和教学团队进行教学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传统课堂教学之中,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

    (二)对学院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三)开设创新创业讲座,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领域杰出专家培训指导,帮助我院学生树立敢于创新,敢于实践,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理念,构建创新创业优质人文环境。

(四)构建学院、各系部、班级多层次的立体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宣传活动、创业论坛等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品质和创业能力。

第七条 实施“三阶梯分层次 ”实践教育模式。制定以“课程+实训+活动”为一体的三级阶梯分层次课程模块,面向一年级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基础训练》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有机衔接;面向二年级全体学生,指导项目或团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进行实践,对初创项目进行培育与孵化;面向高年级有创业意愿、创业项目的学生,开设 SYB创业培训,全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指导工作。

第八条  打造星火特色教育品牌。建设形成由星火协会学生社团、“敢闯会创”辅导员工作室、星火双创训练营为一体的星火特色教育品牌。每学年开展两期创新创业训练营活动,训练营从创业实践拓展活动、讲座、培训等全方位提升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营造浓厚的“双创 ”氛围。

第九条  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团队的组建要以学科专业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为目标,团队成员组成充分考虑跨年级的梯队结构和跨专业的知识结构,树立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充分考虑各级各类赛事的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实现团队组建与竞赛组织工作无缝对接。

第十条  构建“集市小铺+众创空间+孵化中心+技能竞赛”的“四阶联动”的平台建设体系。定期举办集市小铺活动,推动创新创业项目落地,降低容错空间,帮助学生积累初始资金,把握市场动态,了解市场需求;定期在创客空间举行项目路演,通过集市小铺试验,形成项目雏形,学生团队通过项目计划书形式进行路演,择优选拔推荐项目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着力培育和孵化符合“互联网+ ”时代、助力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分三个主题区,即育苗区、孵化区和综合服务区,育苗区针对创意项目进行项目培育;孵化区针对初创项目进行项目孵化;综合服务区为所有创新创业入驻项目提供培训、咨询、指导及第三方服务;技能竞赛是我院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秉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的理念,积极组织全院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第十一条  提供创业扶持,解决初创难题。

  1. 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并执行《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为学生提供创业平台。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评价考核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系的年终考核中。从教学考核、经费支持、培训培养等方面对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教师给予倾斜和支持。将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表彰奖励纳入学院评优评先体系。      

    (二)保障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院创新创业专项经费执行落实。设立工匠奖学金表彰在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学生;按照双高建设要求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课程建设、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相关的调研学习、宣传交流、宣传活动、系列讲座等提供资金保障。

    (三)提供专业辅导。建立由创新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创新创业团队指导教师、校外企业家于一体的高素质、多元化的专业队伍,为创业团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四)共享创业资源。积极争取并利用市、区有关创新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构建集校内资源、政府资源、社会资源支持为一体的资源支持体系,积极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与社会互动的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五)搭建信息平台。创建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性服务网站,为大学生提供包括优惠政策、法律事务、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流程、管理咨询等创业咨询和服务。

    (六)建立考核机制。确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考评组织、被评对象以及相关责任人。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进行评价,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双创”氛围。

    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优质师资,形成一批创新创业成果;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区旁空地建设成创意园区,提供彩绘墙、多媒体等多种展示媒介,通过组织参观、交流讨论等形式,强化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设立学生处官网及微信财贸践行者线上创新创业专栏,充分利用专题网站、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