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 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为切实做好我院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2013届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我院城乡低保家庭2013年专科层次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
三、工作安排
1、 各系要高度重视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资格审查工作,将具备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在6月20日之前报院招就办,由院招就办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 各系组织符合补贴条件且公示无异的毕业生,在6月24日返校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及当地民政局证明各一份。并在6月24日16:00前以系为单位将材料交回院招就办。
附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