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 系:        

根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后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及报送材料的通知》精神,学生处已于10月11日开始推进我院服兵役资助相关工作。

为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现将需各系配合完成如下工作:

一、尽快落实服役学生身份

1、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            

我院今年对2019年及2019年前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采取报来多少资助多少的原则进行,请各系通知到2019年及2019年前入伍学生进行就读期间学费补偿或贷款贷偿的申报。

(注释:不是必须通知到近10年毕业所有学生,绝大部分学生在入伍当年或入伍第二年已完成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是要提醒辅导员班主任注意,今年在校生入伍、2019届毕业生入伍的要通知到学生及家长,使其知晓国家政策。)

享受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的入伍学生包括在校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入伍、往届毕业生入伍等三种情况,不包括录取当年即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注释:2019年前入伍学生,包括:2009年以来的应届毕业入伍学生、2011年以来的入伍在校生、2013年以来的往届毕业入伍学生均可申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没有年限限制。请各系提请各位辅导员、班主任及相关学管人员知晓。)

2、退役复(入)学学费减免            

学院对2019年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学生进行全覆盖资助,学生处通过全校摸底与学籍核对掌握了一部分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学生信息(详见附件1),但依然存在学籍人数与在学人数不符的情况,请各系深入各年级各班进行全面摸底,做到摸清底数,保证在校就读退役复(入)学学生、消防救援退役入学学生的学籍人数与实际在校人数相符,并通知到学生本人及时办理申报手续。

二、报送材料内容

1、系填报内容            

(1)在线填写打印表格              

(全国征兵网与学信网相关联。请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照自身情况分别选择在线填写个人信息,生成表格后正反面打印。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该表格需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

(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复学学生需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退役入学学生需同时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和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更正:经请示省中心,退役入学学生只需加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不需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

(根据国家要求,学生所报表格全部内容须为机打,不允许手填情况出现,否则作废。

(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应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申请学费减免的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应提供退役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请各系先向学生处报送附件2,学生所报材料最晚于10月18日前报学生处。未尽事宜,请详询学生处。

(根据国家要求,学生所报表格全部内容须为机打,不允许手填情况出现,否则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