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学生处 时间:2019-12-28
各系:
我院2020年寒假自1月6日起,至2月12日止。学生于2月16日19:00上晚自习, 各系按规定于2月17日上午10点之前将学生返校详细情况上报学生处。为切实 保障寒假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系切实做好同学们 的教育、提醒工作。与此同时,学生处特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
1.遵守治安条例,注意交通安全
(1)放假回家时,请各位同学尽量结伴而行,合理安排购票、坐车时间,到 正规车站坐车,不要乘坐黑巴和非法营运车辆。
(2)假期外出游玩应遵守社会法纪,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和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遇到意外事件时应及时报警并联系家长。
(3)提高警惕性。在坐车及出行途中,学生切忌不可轻信他人,应注意 随身携带物品,钱财搁置不要显眼,以防被偷或被抢。
2. 加强自我防范,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1)在任何情况下,学生都要注意防盗、防骗、防电和防火安全,并注意个 人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2)不贪不义之财,防止上当受骗。 学生与陌生人交流需谨慎,不要将个人隐私资料轻易告诉陌生人,不要相信各类 手机或电话中奖等欺诈信息。切忌贪心, 不是自己的物品不拾取。
(3)学生外出游玩时最好参加正式的旅游 组团。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提高警惕,防盗、防抢、防骗;在山高、水深、 人迹罕见等地方,不要单独行动;在游玩照相时,要注意四周地势, 以防发生意外;如果发生纠纷,应理智调解,不要逞强争斗,激化矛盾。 不是自己的物品不拾取。
(4)由于网络发展的不完善性, 各类反动、阴暗信息屡见不鲜。学生要掌握互联网安全知识,提高对不良信息 的辨别能力,不对任何不熟悉的人公开你的个人隐私资料,减少与陌生人交 流,增强自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不是自己的物品不拾取。
3.参与社会活动,注意社会实践安全
(1)要防止中介的诈骗。学生在选择工作时要看清中介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或进行网上查询,确定用工单位是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与执照相符(应看其执照正本)。
(2)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在正式工作之前,学生一定要确认用工单位是否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不加入或参与任何传销组织或非法营业单位,不轻易交纳任何押金、不抵押任何 证件,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不到娱乐场所工作、不从事高危工作。学生假期实践,尽量不要到酒吧、歌舞厅等一类的娱乐场所工作;不从事建筑工地、机械 零件加工等危险系数高、劳动强度大的工作
(4)学生外出实践,必须与家长保持联系畅通,并与朋友结伴而行,尽量不要单独行动。因假期工作需要租房 的同学,应向家长及班主任说明所租用房屋的地理位置,并尽量与同学合租房屋。不提倡学生单独租房或与陌生人合租房屋。
祝全体同学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晋财职院学工函[201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