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职院[2023]第80号
各系: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7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届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的相关要求和安排下发:
一、补贴人员类型
我院2024届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毕业生: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
4、残疾毕业生;
5、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持特困供养证)
6、毕业学年内(大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是户主的;
2、父母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的;
3、申请人父母身故或被剥夺抚养权,其直接供养或被供养人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的。
同时具有两种或以上身份类型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一种申报。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
求职创业补贴每人限享受一次,在本次申报之前已享受过的,不得再次提交补贴申请。
三、时间安排
请各系于9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处。
四、提交材料类别
1、所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提供本人工商银行卡。(务必为本人银行卡、开户行行号为12位代码,工行一般为102打头)
2、申请人根据自主选择的申报类型,分别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开具不得早于2023年9月1日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附件2);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申请人父母一方或直接供养或被供养人持有各级残联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家庭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同一户号的《户口簿》、申请人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可任选一项提交。
由于申请人父母身故、被剥脱抚养关系或家庭关系复杂等原因无法提交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且申请人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直接供养或被供养关系的,可由学生所在班级出具情况说明,并由班主任和2名(含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字确认,学院核实盖章作为家庭关系证明使用。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申请人家庭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截图。(打印出来盖扶贫办章)截图上不能体现申请人本人信息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4)残疾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各级残联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人本人需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特困供养证)。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在毕业年度获得贷款的本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汇总名单,个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纸质版材料:请按《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按手印、盖学院章) 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银行卡复印件(双面) 资格证明(加盖相应公章)
电子版材料:每位申请学生自己制作PDF整合文件,按以下顺序:《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按手印、盖学院章) 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银行卡复印件(双面) 资格证明(加盖相应公章)(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档,并以学生班级姓名命名)
以上两种材料均由各系按申请类别收回,将申请人名单汇总至《补贴信息批量新增模板》(电子)。请各系派专人与学生处对接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首先进行系内审核,并于9月15日将所需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交回学生处。
附件: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低保家庭证明》
3、补贴信息批量新增模板
4、《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写示例
学生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