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02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党注入新鲜血液、增加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的重要意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根据中共山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高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和《中共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2021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严格标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落实好“双培养”机制,注重从骨干青年教师和业务一线人员,尤其是现任教研室主任(专业主任)岗位上的非党员教师中发展党员,把好质量关,确实把业绩优秀,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早培养全程培养,要防止简单以学习成绩代替综合素质,不能简单以学习成绩划线,要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


面的具体情况;防止简单用答辩、投票等方式考察评价入党积极分子。要提早发现低年级中的“好苗子”,重点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注重从投身抗疫志愿工作,积极承担抗疫工作,本人一贯表现较好的师生中发展党员。对于毕业生年级,只要不在“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所在高等学校”范围内的,一般不应作“毕业年级不发展党员”的限制。在具体工作中要明确导向,既注重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又要把年龄较大、申请入党多年的积极分子考虑在内,同时注意覆盖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教师党支部。

党支部要对照文件,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是各时间节点、学习和综合量化成绩、相关荣誉证书一定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在校期间校规校纪审查证明、近一年学习成绩审查证明、公示情况、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材料、自传、支委会的综合审查意见等材料。党支部初审通过后报党总支审核,党总支审核时要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并报院党委进行预审。建党100周年之际,各党总支务必创新工作方式保障好2021半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相关工作。

二、严格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参加本学期的党校培训,发展对象培训一般不少于24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严格公示

党支部要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实行公示。严格发展党员的工作纪律,对有异议的党员进行审核。

、严格材料

1.入党申请书,内容表述准确,有时间和班主任签字。

2.思想汇报,一个季度至少一份,内容要与时俱进观点正确,表述贴合实际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中,培养联系人前后应保持一致,如有变动,请出情况说明。

4.政审材料,必须保证有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6.《入党志愿书》不得有涂改,内容与时俱进,不陈旧,没有表述错误,入党介绍人要严把关,支部要认真审核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初审无误后,书面撰写本支部发展党员情况报告并加盖公章连同材料按时间、按要求一并交回组织部。


附件:2021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安排



组织部

                                          202135













附件:

2021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安排

截止时间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组织部备案

322

总支/支部

学生团员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

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并将材料报组织部审核

430

总支/支部

积极分子满一年者方可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对发展对象进行党课培训

56

组织部

参加本学期的党校培训

对重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528

组织部
总支/支部

在期限内修订材料

下发《入党志愿书》

63

组织部


召开总支(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发展及转正,并上报材料

614

总支/支部

预备党员满一年者方可转正

党委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谈话

621

组织部


对预备党员发展及转正进行审批

625

院党委

党员入党及转正时间以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628

各党总支


注:请各党总支、支部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