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5-14  发布人:  浏览量:

关于印发《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推进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挖掘和展示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院发展中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起到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营造创先争优、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在我院选树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2021513



附件

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推进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挖掘和展示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院发展中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起到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学院建设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在我院选树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学院内涵建设。通过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示范引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二、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是2020年7月以来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学院党委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重点向基层一线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倾斜,统筹考虑在“双高”申报、优质校”建设、学院内涵发展抗疫斗争第一线、教学科研管理最基层、服务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表彰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 30

2.优秀党务工作者: 30

3.先进基层党组织: 9党总支不超过3个,党支部不超过6个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理想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执政为民;注重修身立德、群众满意

3.服务意识强,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所评选的个人未受过组织处理、处分或违反纪律和规矩等一票否决的情况。

(二)具体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1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践行根本宗旨,始终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立足本职,勇于创新,在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和榜样引领作用,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业绩优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大家的普遍好评和一致认可。

3)在“双高”申报优质校”建设和学院内涵发展等方面勇挑重担,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优先考虑

4)在各类职业(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党员优先考虑

5)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荣誉的党员优先考虑

2. 优秀党务工作者

1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对党忠诚、做事干净、敢于担当,有较强的党务工作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2)在党员发展、党建工作方面表现突出,或受到过校级以上相应表彰的,党总支书记一般要求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中位列前50%

3)在三晋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中积分位列本单位排名前50%

4能认真落实上级及学院党委安排部署,党建基础工作扎实有力。

5)在“双带头人”工作室、标杆党总支、样板党支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务工作者优先考虑

5)一般要求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3.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生态好、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清正廉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党员队伍思想坚定,在党建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创优争先活动开展得好;

5)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能加强对本支部群团组织的领导,基层工作出色。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各基层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一)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院党委组织部将成立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情况和事迹材料等情况进行初,提交党委会审核通过,确定表彰对象。

(三)对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评选要求

(一)采取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坚持标准,选出真正的模范,体现标杆作用,发挥正能量,在工作中能起到很好的风向标和引领作用。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客观、公正进行评选,不敷衍、不徇私,不降低标准,真正做到崇尚事实、选出标杆、导向明确。

荣获省委教育工委“两优一先”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自然当选,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党组织书记自然当选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员(含优秀党务工作者)总体比例掌握在30%以内。

)所有被推荐对象要填写推荐表,对照条件,重点对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进行总结,形成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一并提交,作为院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的重要依据。推荐材料于519日前交回组织部。

七、表彰奖励

(一)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二)对于受表彰的个人要做好宣传,在全院营造学习先进、向先进看齐的风气,鼓励全体教职工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学院发展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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