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为切实加强和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宣传和树立师德师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引导教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精神,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动“德润三晋、共筑梦想”主题实践活动以及紧密结合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根据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厅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山西省教育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师德标兵)活动的通知》(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14〕1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院的评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爱祖国、爱人民,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敬岗爱业,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钻研进取,遵章守纪,积极实践,社会效益显著。
4.在学习宣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表现,弘扬主流文化,继承发展民族文化精粹,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须有2000年以来获得学院及以上表彰或有师德方面的荣誉称号。
6.任教满五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推荐名额
教学口工会小组各推荐1名,党群、行政口工会小组可在全院一线教师范围内各推荐1名。
四、评选推荐和申报办法
学院在积极开展师德师风评议和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本通知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应采取民主推荐、群众评议、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审核、申报、公示、社会参与等方式进行。推荐人选经公示无不良反映后,工会小组向学院报送推荐人选材料,学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如确有不良反映,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推荐人选,取消其推荐资格。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各工会小组务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学院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报送的材料:
1.《山西省教育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师德标兵)活动审批表》(一式四份);
2. 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材料的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发至805375343@qq.com,要求:事迹简介500字;详细事迹2000字。
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请与学院工会联系。
联系人:张建忠 张建斌 联系电话:0351—2361039
电子邮箱:
805375343@qq.com
特此通知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