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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返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晋财职院党字第11号

发布日期:2020-04-28  浏览量: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返聘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育教学事业发展,体现学院重视高层次人才的政策,针对学院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紧缺的实际,充分发挥已退教授在学院发展、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又有利于年轻教师的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返聘原则
返聘工作遵循工作需要、本人自愿、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返聘对象
我院退休的教学科研岗位上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返聘。
三、返聘条件
(一)政治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
(二)业务上,在以下1-5项中至少取得一项成果
1.指导省级技能大赛取得一等奖1-2项
2.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篇
3.指导建设省级教学团队1-2个
4.主持立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2项
5.取得省级教学成果1-2项;
(三)教学、科研或专业建设工作需要;
(四)身体健康,聘期内能履行返聘后的岗位职责;
(五)作风严谨,为人师表;
(六)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四、返聘期限
院内返聘的教授,根据工作需要和返聘条件一年一聘,累计返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返聘教授职责
(一)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完成返聘岗位相应的工作任务;
(二)积极承担中青年教师业务指导工作;
(三)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
(四)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或者对专业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设方案。
六、返聘待遇
返聘期间,享受上级有关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外,返聘待遇比照教授任务绩效系数标准执行。
七、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授在退休前1个月内自愿按程序逐级向学院提出返聘申请,填写《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人员教授返聘申请表》;
(二)人事处审核:人事处根据返聘条件进行审核,结合岗位聘任情况提出建议报学院审批;
(三)学院审批: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八、有关事项
(一)学院与返聘教授就返聘期间工作任务、要求签订《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返聘协议书》,返聘教授须按照返聘岗位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并接受学院聘期考核,包括:基层组织负责政治考核和人事处的业务考核。考核结果人事处备案。
(二)返聘教授若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返聘;未能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应提前结束返聘期。
(三)返聘教授在返聘期间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职的应及时终止返聘。
九、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