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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量:

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职院科字〔2024〕6号

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做好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的要求。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已列入校级立项或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取得初步研究进展。

    3.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每次申报不得同时参与超过2个项目(含主持申报)。

    4.项目申报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校领导申报的项目占申报推荐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0%;鼓励跨学校、跨专业的教师参与申报,鼓励来自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的人员参与申报。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已获得国家、省级相关部门或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以编译著作、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目的项目;已公开发表成果的项目。

    二、项目主持人基本要求

    1.原则上为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大学)、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职业学校的企业兼职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方向应与专业方向一致,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副高以下职称教师申报须经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应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

    4.每次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职教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各部门对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汇总上报,并填报《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人需填报《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4)和相关佐证材料。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单位等信息。

    3.各部门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cmky@126.com。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3:《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4:《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教改项目申报附件.rar

 

                                                         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