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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量: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

 

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课题研究坚持理论创新,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两个结合”,以服务“两个大局”为目的,直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历史、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务实管用,鼓励发挥各学科优势,可跨学科进行集智攻关,深入调查把情况摸准摸透,鼓励以“小切口”进入,通过小而深的研究,提出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评审,评审程序相同,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项目等次、是否给予经费资助,申报书填报时需勾选是否接受自筹项目

目自批准立项时间起,研究周期为半年,需延期的需在国家民委网站“下载服务”中下载《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填写变更事项及内容后报送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审核通过后上报立项单位。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需为我院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鼓励青年学者(45周岁及以下)申报。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3.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课题负责人可根据《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自拟题目,但必须标注选题指南方向,应认真凝练、表述严谨准确,避免引起歧义和争议。没有标注选题指南序号的、不严谨规范的题目将直接影响评审。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使用已出版或已立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部门于2025年9月8日前将纸质版《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和《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赵玲老师处,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科研邮箱sxcmky@126.com,主题命名为“部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附件5:《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附件.zip 

 

                                            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