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我院在勤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总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徐旭宁同志主持。
宣传部部长杜焕香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党委副书记徐旭宁同志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点从《规定》的出台背景、全文阐释与解读以及贯彻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党委书记冯瑞明同志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三点体会和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要自觉践行、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牢记“服务用情、宣传用心、组织用力”要求,切实把广大师生的冷暖放在心上;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牢记“两山论”、“治理论”、“循环论”要求,这是指导学院事业发展的三大论点。就如何落实好中办《规定》冯瑞明书记指出,一要严格落实中办印发的《规定》,抓住“基层组织建设年”这一中心,到位不越位,在“严”字上下功夫;二要严格执行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住“党建制度建设”这一核心,上位不缺位,在“治”字上下功夫;三要严格实施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抓住从严治党“一保障、四提升、四加强”这一圆心,进位不落位,在“担”字上下功夫。最后冯瑞明书记强调,每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让新思想、新理念,入脑入心;要勇担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凝心聚力;要加快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后,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及各基层党总支书记签订了我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承诺书。


(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