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人社厅发[2014]36号文件精神,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精心准备,积极筹备。在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西省就业服务局领导来我院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最终于2014年12月12日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晋人社厅函〔2014〕776号)同意并确定我院为山西省第三批省属高校毕业大学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定点机构评估的通过将使我院每一名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大学生都能享受到由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两个全覆盖”,激发我院毕业生创业激情,提高创业能力,推动我院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招就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