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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国共产党简史》“抗战精神”相关内容

发布日期:2021-04-28  浏览量:

4月27日下午,我院在勤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国共产党简史》“抗战精神”相关内容。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书记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院长段文美同志主持。

党委副书记徐旭宁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部副部长葛建军同志领学了《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副院长郝瑞宏同志结合学院工作就抗战精神谈了自己的感悟。他谈到,伟大的抗战精神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爱国主义精神在抗日战争中的锤炼和升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是愿意为祖国奋斗献身的价值取向,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是为了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而永不屈服的精神品质,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是为了祖国利益不惜流血牺牲的崇高精神,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必胜信念是最终战胜日本侵略者的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共御外侮的大局意识形成了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战略态势,为抗战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郝瑞宏副院长指出,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力以赴开展这场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的同时,大力进行党的建设,提出了全面抗战路线、持久战理论和抗日游击战的方针,取得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成效。新形势下,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一要大力推进党建工作,突出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二要强化顶层设计,基于广泛调研、论证的顶层设计;三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尊崇党纪、党规、法律、制度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管力度;四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同志们要时刻谨记伟大的抗战精神,把满腔的爱国之情化为工作的强大动力,团结奋进,砥砺前行,为学院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