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近期位于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新康东路8号的一处集储存、生产、居住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另11月8日上午,湖南株洲市荷塘区新屋街,一栋两层民房突发大火,导致母亲与其两孩子死亡,父亲92%皮肤烧伤。
此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消防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火灾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请各部门认真抓好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在近期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对实验室、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大礼堂、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注意宿舍内学生用电要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工作台帐。
三、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与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号入座,排查制度的不足,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加强对部门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请各部门遵照执行,《安全隐患排查结果登记表》于30日下午前交回勤政楼保卫处办公室。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