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安全提示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怀奠亲人节日。为了防止发生火灾、关注人身安全、保护环境,倡导我院师生员工健康文明的祭奠,革除陋习,遵章守纪。
一、提高警惕,重视防火。在清明扫墓期间,未经许可的区域,尤其是山地丘陵等草木较多的地区,严禁烧香、烧冥币、燃放鞭炮、吸烟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二、个人外出,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到野外江河、湖泊、鱼塘等无安全措施的水体游泳、注意饮酒及交通安全,不要酗酒滋事及酒后驾乘。
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资源。在规定区域内限量焚化各种祭品时,对焚化过的祭品应仔细检查,彻底熄灭余烬,不要乱扔乱弃祭祀品。
四、建议文明祭祀,通过献花等方式,表达对逝者的怀念。杜绝封建迷信活动,切记不要在野外点火烧纸。
五、禁止在校园内从事一切封建迷信祭祀活动,一经发现,通报所在部门,并根据所造成的影响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罚款。
监督举报电话:7974686。
综治办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