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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人员招聘录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0-10-11  浏览量: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8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教育厅管理的全额和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10名。为保证招聘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录用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学院统一管理与院内用人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录用岗位及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发[2010]48号文件批准的计划,2010年学院人员招聘录用计划为10个。其中:教师岗位计划7个,行政管理岗位计划3个。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2。学院优先录用博士生和“985”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录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应聘对象为2009年、2010年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能够办理派遣手续),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应聘教师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应聘行政管理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录用程序
(一)制定招聘录用工作方案
2010年6月30日前,制定出学院2010年招聘录用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后执行。
(二)发布招聘信息
2010年招聘录用计划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10月29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0年10月9日——10月29日。
(3)报名地点: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学院勤政楼三楼人事处。联系人:郝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351—2216163。
(4)报名范围:每位报考人员在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以上四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审核认定书、其它相关证明及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8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资格确认:由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3)享受加分待遇的规定
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要求,对“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3年内(含3年)参加高等学校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须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计划项目的部门提供加分证明,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4)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时,须上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3、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形式,成绩分别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可共同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用自我介绍、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由各专家组(专家组将聘请2名校外专家参加)打分。面试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分专业进行排名,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分岗位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报学院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1、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学历、学位证需有省学历、学位验证中心的验证证明)。
2、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或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按高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公示拟录用人选结果
拟录用人员经学院审定后,同时在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及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有不符合条件情况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核、体检及公示的相关情况,由院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录用人选名单,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