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在考前15分钟携带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并按规定就座,凡不按规定就座且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只允许带黑色钢笔或碳素笔2支,除此外不允许带任何东西进入考场,特别强调不能带任何通讯工具,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时间结束,听到监考人员停止答卷指令后,应将考卷翻扣在桌上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说话或妨碍监考人员收卷。如违犯上述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5.考生考试完毕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若违犯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认定为作弊,并取消考试资格。
(1)请他人代考者;
(2)传递纸条、索要答案或向他人提供答案者;
(3)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案者;
(4)发现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小抄、笔记本等;
(5)交卷时乘机对答案、换卷或议论考题者;
(6)有意在答卷上做标记者;
(7)有其他作弊行为者。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聘录用工作领导组
学院招聘语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