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意义: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是党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经常性重要工作、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也是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积极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成就的现实需要。这样的先进分子,是党组织接收新党员的源泉。各基层党组织只有经常不断地对这些先进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他们提出入党要求并且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才能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
工作流程:
一、申请入党
(一)提出申请(本人、书面、18岁、向所在党支部)
(二)组织接收(一个月内、登记、谈话引导--书记、副书记、组织员)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教育培养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范围:在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中确定;
2.方式:(1)团组织推优,由班团支部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方式推荐提出人选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后提供给党支部。(2)党员推荐,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通过会议、个别谈话或党员联名等方式进行推荐;
3.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5.上级党委备案
6.指定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与考察
1.培养联系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人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个人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等。(2)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其端正入党动机。
2.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1)组织党课集中培训(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作风、历史和优良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2)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3)参加党内活动,通过列席支部党员大会、新党员宣誓等,或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参加主题党日以及安排一定的具体工作等方法进行教育。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党支部(培养联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每季度或不定期考察,每半年小结,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联系人或党支部汇报思想(每季度至少一份)。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一)确定发展对象
1.条件: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
2.要求: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含预备党员)、群众意见;
3.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
4.确定入党介绍人;
5.填写《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
6.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考察
1.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情况;
2.政治标准(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为民服务、严守纪律)为首要,综合素质为重要参考,一贯表现为依据;
3.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政治审查
1.内容:本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重大政治斗争表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
2.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资料,与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函调或外调;
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党校培训(24学时以上);
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党员。
4.党总支审批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预备党员接收
(一)预审
1.流程。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组织部;
2.审查内容。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培养教育时限有效、措施环节扎实;是否经过政审且政治清楚;群众意见及威信;入党信念、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社会活动及生活
3.预审合格下发《入党志愿书》
(二)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吸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半数,一年两次。
2.大会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入党志愿书全内容;(2)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情况、表明态度;(3)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审查情况,包括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治审查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党委预审意见等;(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投票表决-超过有表决权党员半数;(5)形成支部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象表现、应到实到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3.党总支预审(所有材料、流程环节是否合规完备)。
4.党委审批。(1)审批前指派党委委员或其他专职党务人员同发展对象谈话;(2)党委会议集体讨论表决--票决。
5.党委下发接收预备党员文件。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党委批准后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或党支部,详细告知党内生活有关规矩和要求。
(二)进行入党宣誓。由各党总支组织,必要时由院党委统一组织,宣誓仪式程序: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辞-预备党员宣誓-预备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三)教育考察。通过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预备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每季度至少交一份思想汇报、党总支(党支部)每半年研究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预备党员至少提前一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委会做好有关工作后提交支部大会。
(五)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程序是;(1)预备党员汇报一年来表现;(2)入党介绍人介绍教育考察情况、表明态度;(3)支部组织委员介绍预备党员表现及审查情况,包括现实表现、征求意见情况及支部意见等;(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5)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超过有表决权党员半数决议,(6)支部形成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预备期表现、应到实到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注意: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六)党委审批。党委会议表决审批后下发文件。
(七)材料归档。材料由党总支审查后与组织部交接归档,党员党龄从预备期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