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日期:2021-04-16  发布人:  浏览量:

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学院党委党建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质量党建”框架体系,逐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有力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系党总支要把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在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各党支部要在认真做好向党总支述职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适时开展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并将工作及时形成专题报告。

第四条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党总支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总支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院本系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五)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可结合实际,根据每年年初明确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五条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现场述职。述职的党总支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

系党总支书记要全面总结今年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并认真进行整改。要广泛听取党支部书记和师生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下步工作打算。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围绕述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采取写实方式撰写,注重用事例和数据说话,力求做到全面详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听取述职的上级党总支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评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条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总支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述职的党总支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应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各级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会计系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