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访 者 须 知

1.坦诚地向咨询老师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本院的来访学生在接受咨询之前请向中心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另外,为了方便后续的跟踪咨询服务,需要把来访者的真实姓名、所在院系专业、联系方式、一定的家庭和求学背景登记在案,这些个人资料只用于心理咨询中心的管理,不会透漏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来访者应把自己个人的限制、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咨询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咨询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另外,来访者可以自由选择咨询老师,以使个人问题得到更有效的帮助。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咨询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尊重咨询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咨询老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咨询老师。

4.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把口渴的人引到泉水边--“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咨询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咨询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