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公示名单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院团委老师反映。
联系人 :
李慧 19135106667
王宁宁 18534399612
院团委
2025年11月3日
来源:院团委
初审:刘超
复审:董茵
终审: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