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日期:2019-06-12  发布人:  浏览量: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为增强广大师生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意识,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

  1.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院团委的领导下,系分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活动,以文明礼仪、文明出行、困难帮扶、美化家园、敬老服务、无偿献血、文明倡导、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2. 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周一三下午、双休日、节假日及其他空闲时间,开展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3.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师生要维护学院形象,顾全大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坚持分工合作原则,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围绕“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开展工作;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回活动用品,并交由团队负责人保管。

  4. 全面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志愿服务组织要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保护志愿者个人隐私,规范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根据记录中体现的参加志愿活动的时间、次数和质量等作为考核和评价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依据。

  5. 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时要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或变相收取报酬,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