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和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党委研究通过,重新修订了2018版《关于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报备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报备的意见(2022年修订)
2022年5月18日
关于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有关情况
进行报备的意见(2022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和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重要环节等进行报备是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通过建立“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落实,事后监督看效果”的闭环监督系统,力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职责、监督责任紧密协作、有效配合衔接,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逐步形成以风险防控为重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的廉洁清爽工作氛围,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努力构建“清廉财贸”。
二、报备原则
(一)突出重点。部门负责人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各部门重点报备由本部门负责的涉及学院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 “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内容中突出重要风险点的识别与管理,不需要面面俱到,但要防止避重就轻。
(二)实事求是。要如实报备,特别是对其中的风险要予以明确说明,不得含混其辞,更不能隐瞒不报,确保报备的材料真实、准确。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报备内容,签字盖章后进行报备。若已报备项目重要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后再次报备。
(三)及时主动。靠前监督、主动监督是及早发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对监督对象的一种保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主动报备、及时报备。
三、报备内容及时间
1、重要制度、文件资料、工作计划等工作材料
主要包括:
(1)学院主要制度(制度颁发5个工作日内);
(2)党委会、办公会会议纪要(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内);
(3)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4)重要工作要点、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后5个工作日内);
(5)巡视、监督检查整改重要资料和阶段性整改报告。
2、人才招聘工作
主要包括:
(1)招聘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经相关会议通过或上级部门批准后的5个工作日内);
(2)考务工作安排(包括初试、复试的出题、阅卷、监考等工作人员确定办法及风险防控措施);
(3)招聘结果、公示情况、公示后收到的反映及处理情况(招聘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
3、招生考试及学籍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
(1)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经录检组等负责人签字的录取结果汇总表等(经学院有关会议通过或上级部门批准后的5个工作日内);
(2)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经学院有关会议通过5个工作日内)。
4、招标采购工作
主要包括:
(1)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维修改造、货物采购等项目的请示卡、会议纪要、项目方案等决策立项资料(由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部门和负责项目招标(采购)的管理部门在批准立项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备);
(2)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方式、开标时间、地点等(在项目开标前,由负责项目招标(采购)的管理部门报备)见附表1;
(3)投标单位情况、招标结果及招标过程发生的任何变更(如流标、废标)等情况(负责项目招标(采购)的管理部门在项目招投标(采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备)见附表2。
5、学生奖助学金工作
主要包括:
(1)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方案(工作开展之前2日内);
(2)公示情况、公示后收到的反映及处理情况。
6、公车管理
主要包括:
(1)公务车辆信息、租用与维修合同、公务车辆使用、加油管理办法等(合同或办法变更5个工作日内);
(2)节假日封存情况、停放地点(每个节假日前一日内)。
在节假日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需要起封的公务车,履行相关程序后由车辆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
7、科研经费管理
主要包括:
年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每年12月31日前进行报备)。
8、审计、财会有关情况
主要包括:
(1)审计通知书复印件、审计报告复印件、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复印件、审计决定书复印件、审计监督及相关整改情况;
(2)财务年度预算及财务监督报告。
9、其他需要报备的事项
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四、报备方式
1、各部门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开展前、中、后将重要信息、文件资料按要求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报备,其他资料由各部门自行留存备查。
2、要积极探索和运用信息化手段,以提高报备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3、原则上一事一报,书面纸质材料清单须报备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意义以及报备监督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真正把报备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严格履职。有关领导、各部门要明确“一岗双责”、“两个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在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进行重点工作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工作时,主动承担起主责、首责和全责,把责任贯穿到各项工作过程中,形成责任具体、职责明确、问责到位的责任体系,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履职。
(三)严肃纪律,严格追责。各部门要严格按要求主动、及时报送,主动接受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报备情况建立台账,跟踪监督。学院纪委不定期对相关部门的报备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按规定报备或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情况的部门,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并进行通报。
2022年1月1日以来所有报备项目依本意见执行,原(2018年版)《关于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报备的意见》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