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配合我院“省高校文明和谐标兵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家风“促三风、提四力”,促进文明科室、文明校园建设,进一步创建平安家庭,培育文明风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通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倡导现代文明家风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稳定,和谐婆媳关系,敬老爱亲,营造幸福家庭,推进我院教职工家庭美德建设,促进全院精神文明建设,使每个家庭真正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好婆婆”评选条件:
1、勤俭持家,家庭和睦;
2、婆媳关系融洽,互敬互爱
3、爱护晚辈,教子有方;
4、生活方式文明、健康;
5、亲友邻里团结、互助;
6、热心参加公益活动。
“好媳妇”评选条件:
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
2、知荣辱,明是非,遵纪守法,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3、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
4、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
5、努力工作,勤俭持家;
6、亲友和睦,互助互爱,邻里关系融洽。
三、 评选方法与程序
1、评选方法
采取个人自报和工会小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2、评选程序
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民主原则,严格评选条件,真正把那些教职工公认、事迹突出的好婆婆、好媳妇评选出来。各工会小组要根据评选条件,在个人自报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一个工会小组只能推荐1名好婆婆或好媳妇,人数在17人以上(含17人)的工会小组,可以同时推荐2名。
3、评选要求
推荐人员要有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打印)和审批表一式二份,各工会小组长于2013年3月6日下午4:00前报送到工会办公室,过时不候。
四、评选时间及奖励措施
2013年3月4日—6日开展“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对于评选出来的“好婆婆、好媳妇”, 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并予以全院通报表彰奖励。 3月7日下午在勤政楼三层会议室举行“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座谈会,评选出来的“好婆婆、好媳妇”届时参加。
五、 工作要求
“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是把家庭美德建设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也是家庭美德建设的有效载体。要求各工会小组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在评选中既体现广泛性,又体现典型性,确实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为我院创建“省高校文明和谐标兵单位”,构建和谐校园做出努力。同时,本次评选活动主要由学院工会牵头,抓好具体的落实评选工作。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