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配合我院“省高校文明和谐标兵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家风“促三风、提四力”,促进文明科室、文明校园建设,进一步创建平安家庭,培育文明风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
3月4日,根据院党委部署,工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工会小组根据“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和程序、评选要求、评选时间等,积极开展工作,自荐和小组推荐了17位女教职工为候选人。工会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民主原则,经过认真审查,严格评选条件,真正把那些教职工公认、事迹突出的好婆婆、好媳妇评选了出来。
当选的“好婆婆、好媳妇”为:
好婆婆:
张玫平(图书馆)
好媳妇:
焦均英(院 办)
王雪娟(院 办)
陈正蕙(饮食服务中心)
张芬芳(后勤管理处)
朱文灵(教务处)
李海芳(院团委)
陈红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韩 梅(实训中心)
李 琳(公共基础课教学部)
谢秀亮(公共基础课教学部)
杨 卫(会计系)
李 霞(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系)
陈 艳(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系)
苏 霞(经贸系)
王丽霞(旅游系)
马 娟(应用电子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