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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副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量:

1.协助处长工作,处长外出时履行处长职责。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负责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起草制定相关文件;

3.组织协调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引导教职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4.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监督评价,落实师德一票否决;

5.负责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工作调查研究, 指导系(部)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工作;

6.负责开展助力教职工职业发展的相关培训工作;

7.负责人事处各种对外发出文件、通知的审核工作;

8.负责人事处各种印章使用、管理、登记工作;

9.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科长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