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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疫期间财务报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2  浏览量:

1.所有业务报销先预约,急件优先报销,非急需事项建议正常开学后再行报销。
2.
涉及防疫资金、捐赠资金、慰问补助等重要、急需付款的业务可通过电话联系沟通、单据拍照核对等方式,先行支付,后期补交原始书面凭证。
3.
防疫期间报销仅针对教职工,暂不对学生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