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职院科研函〔2026〕1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鼓励我省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守正创新,潜心研究具有中国特色、山西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评审办法》(2025年3月修订)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社会科学届联合会《关于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晋社联函〔2025〕1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繁荣发展山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晋社评字〔2026〕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此次评奖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主要评审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我省研究人员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古籍整理成果、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和普及成果。
在省级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等省部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调查研究报告;未经公开发表但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也可申报。
2023年1月以前出版发表的成果,如未申报参加过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且有较大理论价值及社会反响,亦可申报参评。
2.本次评奖设9个学科评审组,即马克思主义理论组、哲学组、经济组、政治法学组、教育组、语言文学组、历史文化组、管理组、艺术组。申报者可根据《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意见》(晋社奖字〔2026〕1号)要求按成果内容自行择组申报。
3.成果所有者登录山西社科网(www.sxskw.org.cn)项目申报系统(山西社科网首页→项目申报系统→申报入口→填写申报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根据成果内容自行选择学科组进行申报,并接受省评奖办公室网上资格审查。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4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赵玲老师处(勤政楼210室):
1.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六份);
2.申报成果及其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著作需整本复印,也可以提供原件);
3.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学院审核后将退回申报人)、复印件五份;
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以“单位+姓名+成果评选”命名发送至科研邮箱sxcmky@126.com,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版一致。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以免影响后续评审公示。
附件:《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