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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2)

发布日期:2026-03-25  浏览量:

 附件 关于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1).pdf


晋财职院科研函202613

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鼓励我省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守正创新,潜心研究具有中国特色、山西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评审办法》(2025年3月修订)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社会科学届联合会《关于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晋社联函2025〕1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评奖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成果申报人是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的社科工作者,


须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成果中署名的所有作者均为50周岁及以下,按参评年度年龄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的成果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研究成果,并且是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报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译作;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成果(须附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证明材料)。

3.申报要求上传著作、论文的封面、著作版权页及论文出版刊号、目录。

4.国家教育部确定的正式教材 不属评审范围。系统和大专院校自行确定的教材使用两轮以上的可申报参评(需单位出示证明材料)。

5.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多人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6.集体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或执笔人牵头申报(未注明第一作者、执笔人的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7.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侧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8.多卷本的科研成果一般应在各卷出齐后,方可申报参评。

9.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10.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11.论文集(含刊物增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专著申报,论文作者可单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

12.文学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文艺戏曲剧本、小说、书法、诗词作品;辞典、工具书;新闻报道、图片绘画作品、电子音像作品、工作总结、年鉴、地方志、辑集的人物传略、一般的大事记以及经过整理剪辑转摘的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

13.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作品,均不得申报参评。

14.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15.在国外发表的著作、论文等成果不在参评范围。

二、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登录山西社科网http://www.sxskw.org.cn)项目申报系统“百部(篇)工程”完成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00至2026年3月31日下午16:00。

三、材料报送要求

网上审核通过后,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成果、作品简介及反响材料(一式三份,论文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著作三份原件)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赵玲老师处(勤政楼210室)。

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单位+姓名+百部工程奖”命名发送至科研邮箱sxcmky@126.com,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版一致。

附件:《关于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