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 Regulatory authority

关于组织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5  浏览量:

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就业专项)申报工作,根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1. 专项目的

    就业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决策支撑。

  2. 选题指南

    申报就业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

     

    究,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就业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3. 申报要求

    1.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或团队主要成员要具有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工作背景或从事与就业有关的研究工作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就业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就业专项。

    5.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均不得延期。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本次就业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报系统于2025年4月28日至5月27日开放。各单位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2份)报送至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赵玲老师处(勤政楼210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邮箱sxcmky@126.com,邮件主题为“部门+全规办就业专项申报”。

    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将统一审核用印后于5月26日返回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需于5月27日前,将签字盖章扫描版《申请书》(PDF)跟《活页》(PDF)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指南》

    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全规办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申报附件.zip 

     

     

     

     

    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