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阅览室陈列各种书刊资料专供全院教师及生产科研人员进行教学和科研参考阅览。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登记后再入室阅览,外单位人员来本室阅览,须出示其单位介绍信,经我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登记入室阅览。
3.读者进入阅览室只限带笔、本,不得将各种包及书刊文件携入室内,可放在指定地方。
4.本室陈列的各种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参考,原则上不外借,本室实行开架阅览,阅毕应归还原处,不得携出室外。
5.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任意搬动桌椅。
6.爱护书刊资料,不得撕坏污损,违者除批评教育外,应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