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为每年12月4日,是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已有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亦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

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备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让我们一起崇“宪”于心,将宪法的精神深深铭刻在我们的心中。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内容和意义,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同时,我们也要守“宪”于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为建设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刘圆圆
复审:罗燕
终审:程勤